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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宜蘭河生態故事(一)

這個故事要從30年前說起 ,
當時陳定南縣長在宜蘭河放入第一批烏鰡魚苗 ,
為了對付剛漫延開來的福壽螺。
宜蘭河是條充滿生命力的河川,
水質汙染情況輕微,
除了金六結營區及少量家庭廢水之外,無任何工業污染。 
豐富食物異常充沛 ,
早期拜宜蘭酒廠之賜,
每日大量酒醩直接排入河中。
在這生長的魚比其他水域的同類大上好幾號, 
就拿圓吻鯝這種特色小魚來說 ,
附近雷公埤的平均只有手指大 ,
龍潭湖跟二龍河的有20公分(約4尾一斤)。 
記得當時年紀小,
我第一回來宜蘭河釣魚就嚇了一跳, 
圓吻鯝這種鄉土小魚在這邊都變成了巨無霸,
 40公分以上的體型比比皆是,每尾都有斤把重,從此愛上了宜蘭河結下了不解之緣。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活動訊息

各位愛好宜蘭好山好水好生態的朋友們:

宜蘭縣史館正展出「龜山傳奇」及「雙連埤百年霧語」二項重
要生態展覽及這星期六、日有生態研討會,請撥空參加!您的參與就是對生命的喜愛與支持!謝謝大家!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今日參與 宜蘭縣動保行政監督記者會暨座談會

宜蘭生態教育協會提供野生動物棲地保護等在地實務經驗
    近來國人保育觀念提昇,加上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實施,吃山產進補情況大幅減少,山林內的野生動物獲得喘息空間。普遍說來,野生動物的數量均稍有所提昇,已可見到保育之初步成效。但流浪犬貓的數量一直居高不下,造成小型哺乳動物(如野兔、鼯鼠等) 爬蟲類 等受到較嚴重之衝擊 。

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

2012/12/23(星期日) 公益逗陣走

       活動目的
一、 對組織而言:提供縣內各非營利組織展示服務成果及方案宣導的機會,並促進組織交流、觀摩見習,俾讓組織經營更有績效。
二、 對政府而言:結合非營利組織聯合辦理,公私合力共同合作,藉以宣導公部門相關業務,統整相關資源、發揮宣導綜效。
三、 對縣民而言:讓縣民了解宜蘭縣內各非營利組織之服務及業務,可善用各組織所提供之服務,進而認同及參與各非營利組織、擔任志工。
四、 對社會而言:促使宜蘭縣民更關心各類公益組織,發揮公益精神,參與公共事務,進而形塑公民社會。
     活動地點:宜蘭市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前廣場及內環道
    活動日期:公元20121223(星期日) 09301500
    參加對象:宜蘭縣內非營利組織及一般民眾(預估約2萬人)


一、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宜蘭縣非營利組織聯盟
三、聯合主辦: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工旅處勞工處、地方稅務局、環保局、文化局、警察局、衛生局、宜蘭人文基金會、陳定南教育基金會、首都客運(由主辦單位陸續邀請中)
 活動內容
一、園遊會主活動:邀請縣內100個非營利組織聯合設攤,宣導組織之使命與業務。

二、認識NPO過關斬將大抽獎活動:將縣內非營利組織的宗旨及服務設計成活潑互動遊戲,讓民眾在遊戲中認識NPO

三、公部門宣導活動:
1.社會處、衛生局、警察局辦理業務宣導活動。
2.工旅處辦理「十大人文紀念景觀」及「十大自然紀念景觀」現場票選摸彩活動。 
3.環保局辦理二手家具展售、資源回收物(紙類、寶特瓶、燈管、電池、光碟、手機、電腦、充電器)兌換園遊券活動。
4.地方稅務局辦理發票兌換紀念品活動。


四、活力表演:現場設有舞台,將邀請縣內10個單位參與節目表演
本協會需 會員 協助
一、食物料理
        內容:馬告豆干  咖啡
二、當天活動販賣者
三、運送者
四、歡迎本會會員到場共襄盛舉(咖啡無限暢飲限本會會員) 

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

2012.10.14成立大會花絮

       感謝各位貴賓 蒞臨成立大會    並落實推動生態教育、護育 這項工作,雖是長遠性的,但要維持宜蘭縣生物多樣化的延續 , 是貴賓們與協會的每一位成員都必須出力、出時間 。今後由本會會員推選出之理、監事人員 都必盡心力,帶領本會會員,一一完成各項任務!!

立法委員陳歐 夫人
縣議員  賴瑞鼎
賴議員 對生態教育一環負有使命與責任
 10/14日當天加入協會  盡一份心力!!

意見交流道

歡迎您進入宜蘭縣生態教育協會,有任何指教建議請留言或e-mail給我們,讓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e-mail : beetleforest2012@gmail.com

認識本會


協會歷經半年多來在七位籌備委員、各位發起人等先進們努力奔走下,始能在民國101年10月14日正式成立,業經宜蘭縣政府10月14  日府社區合字第 1010172527 號核准立案。為我們蘭陽的生態教育承接起責任與使命。
本人張開雙手,歡迎咱宜蘭鄉親及各地的好朋友們:凡贊同本會宗旨及有意推動好山好水好宜蘭生態而努力的您,加入本會成為會員。    本會所有同仁在本職工作以外,辛勤推動各項活動,有個莊嚴使命,為宜蘭的生態扮演守護者。如有您的加入將會使宜蘭的生態環境更完美!
會員入會的您,準備有入會禮及每年度會員紀念限量版禮!心動不如行動!有能力和熱情的您!再次歡迎您!並請和我們在臉書Facebook或此電話或Mail連絡留言~我們將盡快為您服務~

                                                                                 第一屆理事長   黃超吾

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說起 捉泥鰍 這些事

說起 捉泥鰍 這些事                  文興 100.10.24

池塘的水滿了  雨也停了
田邊的稀泥裡 到處是泥鰍
天天我等著你  等著你捉泥鰍
大哥哥好不好  咱們去捉泥鰍
小牛的哥哥  帶著他捉泥鰍
大哥哥好不好  咱們去捉泥鰍
小牛的哥哥  帶著他捉泥鰍

演唱者:包美聖 詞/曲:侯德建

水泥毀兒時記趣 深溝居民搶救生態溝

水泥毀兒時記趣 深溝居民搶救生態溝

2012/07/25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縣報導】
宜蘭縣深溝國小前的小圳溝,魚蝦生態豐富,傳出要改為水泥溝,居民發起搶救運動。(記者吳淑君/攝影)

獨角仙之夢



                         
獨角仙之夢  作者 趙文興

童年生活,可以說是伴隨甲蟲渡過,金龜子是基本配備,抓到天牛算是比較好一點,如果抓到鍬形蟲算是運氣好,抓到公的獨角仙讓人把玩、高興一陣子,通常偷偷摸摸帶回家養看看,到廚房拿一些青菜葉、水果皮嘗試延長壽命,隨便找個箱子,鑽幾個洞當成牠的家,最後擔心會死在我們手中,養幾天食物沒有減少,害怕成為劊子手,趕緊放生,讓昆蟲回到大自然,再去樹蔭下再去尋找新目標,從來不會想過牠們棲習地問題,年復一年,上了國中就慢慢忘掉這些記憶,如今手中再次把玩獨角仙時,匆匆過了30寒暑。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106協會團隊成員




協會團隊成員
姓名
現職/經歷
黃超吾 先生
本會名譽理事長/
英語、華語    領隊導遊、志工
藍惠珍 女士
本會理事長/甲虫廣告 負責人 /具領隊證照

簡志龍 先生
本會理事/宜蘭縣失智症服務協會 理事長
林坤陽 先生
本會理事/愛台灣自由行旅遊網 負責人
黃澄泓 先生
本會理事/
商.陸官專40期.經歷.排.連長.林美社區經理.
謝宜娟 女士
本會理事/棲蘭130線專業解說人員
程武雄 先生
本會理事/鳥類生態 導覽人員
山裕萍 女士
本會理事/自由業
施來發 先生
本會常務監事/
千盛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領團證照。
陳美淑 女士
本會監事/鳥類生態導覽人員
黃秀蓮 女士
本會監事/生態解說


吳金波 先生
本會顧問/安農溪發展協會 理事長




藍佳伶 女士
本會總幹事/美語老師

本會










宜蘭縣生態教育協會章程

宜蘭縣生態教育協會章程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4日 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宜蘭縣生態教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以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宗旨如下:本會以團結本縣生態解說教育人員,共同維護環保權益、增進專業知能、發展環境生態教育事業、配合政府政令、力行環境教育、服務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宜蘭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會員執業指導、調查及統計。 二、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 三、生態、解說、教育專業研究與發展。 四、增進國人生態保育之觀念及發展生態旅遊。 五、接受其他機關團體委託之業務及諮詢。 六、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事項。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宜蘭縣政府。 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  員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國民資格者。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 第 九 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未繳納會費逾1期者,得經理事會決議,報請會員(代表)大會於予除名) 第 十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十一 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 十二 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但不退回已繳納會費及常年會費。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 十三 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人數超過一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期2年,其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 十四 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本會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第 十五 條 本會置理事9人、監事3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3人,候補監事1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第 十六 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 十七 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3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 十八 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 十九 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1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 二十 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現任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  議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包括電子郵件、臉書、簡訊)。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監事會至少每三個月各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包括電子郵件、臉書、簡訊),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 三十 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左: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500元,團體會員新台幣3000元, 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500元,團體會員新台幣5000元。 三、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需事先函報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三十三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2012年3月24日 星期六

第1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第1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時  間: 101年3月24日(星期日)下午2:00
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   黃超吾理事長府上     


第一屆
出席
姓名
 理事長
出席
黃超吾
常務理事
出席
黃增川
常務理事
出席
趙文興
理事
出席
李光平
理事
請假
陳俊國
理事
請假
張暄民
理事
出席
楊旺祥
理事
請假
塗文賢
理事
請假
趙千惠

請假人員:請假4人


第一屆
出席
姓名
常務監事
出席
李朝福
監事
出席
白如玉
監事
出席
藍惠珍

請假人員:0人
列  席: 無
主  席:黃超吾理事長             記  錄:林正誼
議程:
一、主席致詞: 協會已成立半年,並已舉辦多次生態導覽活動,不斷累積活動經驗。應須再加強網路平台的工作,增加知識面及宣傳面的機制,協會會務才能更積極的推動。
二、來賓致詞:無
三、會務報告: 辦理惠好社區解說導覽活動。
 辦理縣史館解說導覽活動。
 辦理無線網路漫游申請。
四、工作報告:

本會已辦理數次活動,目前協會戶頭結餘39500元。
 目前會員人數已達50多員,持續招募會員,目標會員人數70-80員。
五、提案討論: 

1.案由: 提請討論102年本會活動日期。
說明: 



宜蘭縣生態教育協會102年度工作計畫(自1月1日至隔年12月31日)
區分
工作項目
預定完成時間
執行單位或人員
備註








一、會議:
(一)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理、監事會議:
1.定期會議
2.臨時會議  
(二)常務理監事會議

102.10.14

3,6,9,12
不定期視需召開

籌委會

理、監事會

二、會籍管理:
(一)入、出會員登冊列管。
  (二)會員管理異動資料管理。
隨時辦理


三、財務處理:
(一)編造年度預算及決算
 (二)經費收支帳籍處理

每年12月
隨時辦理





一、會員服務:
(一)辦理會員聯誼
  (二)辦理會員慶賀、慰問關懷
(三)辦理會員會員知能教育訓練



二、社會服務:
(一)協助相關團體辦理活動及有關教育訓練服務
  (二)配合政府及社會公益團體辦理推動公益活動
(三)推廣生態教育活動





每年至少辦理4場活動,分戶外導覽、室內研習活動。
       
決議:
6/30日辦理主題獨角仙之計畫活動,並召開理監事聯席會。
2.案由:本會會館 甲蟲森林生態館開幕事誼。
說明:本會會館 甲蟲森林生態館預計於3月28日星期四黃道吉日開幕儀式,討論開幕茶會舉辦時間,討論是否於3月31日星期日辦理。  

決議:開幕茶會如期於331日星期日舉行,決議購置傳真事務機供會館會
      務使用,傳真電話月租費200元。
3. 案由:預訂於五月份舉辦『蝶蝶不休,蝴蝶樂園』教育推廣活動。
說明:五月份起是各種蝴蝶開始活躍的季節,本會會址所在地礁溪鄉二結社區目前已發現108種蝴蝶資源,社區發展協會亦積極朝向打造蝴蝶樂園之方向規劃,兩會可配合辦理活動。
決議:先於428日星期日,配合二結社區發展協會舉辦幹部研習生態導覽活動,對象以協會會員及二結社區會員為主,可先行訓練導覽流程及方式,以利後續較大規模活動之進行。並計劃於524日舉辦中小學校長生態研習活動,以加強本會生態教育之推動。
4. 案由:預訂於六月下旬到七月上旬間舉辦『別綁架下一代的獨角仙』生態教育活動。
說明:本次活動目地在教育民眾正確觀念,從認識獨角仙生態開始,別讓錯誤觀念剝奪小朋友學習『知』的權利,推展生態教育由本身開始做起。
決議:6/30日辦理主題獨角仙之計畫活動,題目可再研議,以強調生態教育                                 為訴求。 活動地點為本會會館及匏崙國小後方櫻花陵園到路旁之光臘樹群,與龍潭國小及二結社區配合辦理規畫此次活動。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